摘要:本标准适用于氢、氧、氮、氦、氖、氩、氪和氙等气体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甲烷组分的分项测定,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物总量(总碳)的测定和总烃的测定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气体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(GB/T 3723—1999,idt ISO 3165:1976)
GB/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
GB/T 6681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
3 方法提要
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气体中微量的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物。
样品气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物经甲烷化转化器转化为甲烷,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FID)进行测定。转化反应如下:
注:CmHn 为饱和烃或不饱和烃。
当分项测定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甲烷时,试样进样后先经色谱柱分离,再进入甲
烷化转化器转化;当测定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物总量时,样品进样后先经甲烷
化转化器转化,再进入色谱柱分离;当测定总烃时,样品不转化也不分离。
4 材料、设备
载气:氮、氩、氢、氧、空气等均可用作载气。通常,选择的载气与试样主组分相同,
例如测定氢中杂质时可用氢作载气。载气与主组分也可以不同,但试样主组分不应产生
大的干扰信号。载气中待测定组分含量应比试样中该组分的含量低约一个数量级,否则
应对载气进行纯化处理。
燃气:高纯氢。
转化气:高纯氢。
助燃气:空气(压缩空气),经分子筛干燥。
标准样品:补充气应与待测样品主组分相同。目的组分含量与待测试样相近,通常为
1×10-6~5×10-6(摩尔分数)。
纯化器:当载气不符合要求时,应使用纯化器以脱除其中的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
氢化物。
5 仪器
5.1 仪器描述
采用配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和甲烷化转化器的气相色谱仪。检测限:0.05×10-6。各
典型应用的色谱流程参见附录A。
5.2 色谱柱
柱 1:长约40cm,内径约2mm,内装粒度为0.4mm~0.25mm 的TDX-01 碳分子筛,
或其他等效的色谱柱。该柱用于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甲烷的分项测定和总碳的测定。
柱 2:不分离柱,长约1m,内径约2mm,内装粒度为0.2mm~0.25 mm 的6201 红色
载体,或硅烷化玻璃微球载体,或其他等效柱。该柱用于总烃的测定。
5.3 甲烷化转化柱
采用长 20cm~30cm,内径约3mm,内装粒度为0.4mm~0.25mm 的镍催化剂的不锈
钢柱。转化温度:350℃~380℃。转化率应不低于95%。测定总烃时,不使用该转化柱。
5.4 取样阀
气体取样阀,定量管容积通常为 3mL~5mL。
6 采样
采样中的安全事项应符合 GB/T 3723 规定。
气态样品的采样原则及一般规定应符合 GB/T 6681 规定。
压缩气体应使用针形阀减压后经采样管直接送入色谱仪。
液化气体的采样应符合 GB/T 6680 中的规定,将所采样品汽化后经采样管直接送入
色谱仪。
管道输送气体在采样点采取试样,经采样器或采样管将试样送入色谱仪。
常压或负压样品采用抽吸器将样品直接送入色谱仪。
7 测定步骤
7.1 准备:按仪器使用说明书开启仪器,设定仪器各按项操作参数至仪器基线稳定正常。
典型应用操作参数参见附录A。
7.2 标定:将标准样品经采样管与仪器连接。开启试样充分吹扫取样系统直至取得代表样
后,转动取样阀,向仪器进样。测量仪器响应值(峰面积或峰高)。重复进样至少2 次,
直至响应值偏差小于5%时取其平均值( ) s s A 或h 。
7.3 按下述步骤确认仪器检测限应符合本标准要求:
a) 在标定条件下,测量仪器噪音 N。
b) 按式(1)计算仪器对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检测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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